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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未知 文章来源:新华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7-14

       5月29日 建设部、发改委等九部委 九部委15条意见即“国六条”细则发布,第二条引起开发商注意:6月1日起,凡新审批、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,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(含经济适用住房)面积所占比重须达70%以上。

        6月14日 权威人士 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获悉,备受市场关注的楼市结构调控细则已有初步新说法,并将由建设部统一下发文件,全国适用。

         6月15日 建设部 建设部官员表示,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约相差10-15平方米,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-105平方米建筑面积。随后建设部澄清:“套型建筑面积”有明确定义,引发市场迷惑和争议。

        6月22日-6月26日 深圳、西安、大连等城市 深圳成为推出地方细则的第一个大城市,在“90平方米、70%”方面,适用单个项目而非此前提到的地方总量。随后又有西安、大连等城市推出地方细则,也像深圳一样“从严”。

        7月2日 权威人士 上海证券报记者再次独家获悉,建设部将在近日下发结构调控细则,套型建筑面积大体回归为通常讲的“建筑面积”,70%的比例视地方具体情况。

        7月12日 建设部 建住房[2006]165号《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》下发地方。核心内容与此前上海证券报的报道一致:90平方米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;70%比例适用城市年度开发总量。但截至昨天,建设部官方网站尚未公布。(整理 本报记者 李和裕)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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